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室:
根据校长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3年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2023年核心指标突破专项考核工作,请各部门提供2023年度核心指标成果相关资料。
一、成果范围及标准
成果必须是学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或第一组织单位的成果,且必须是获奖、入选或验收通过的成果。成果类型具体参考《beat365官方网站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(试行)》(鄂交职院〔
2022〕11号)
。
二、时间及要求
请各部门填写“2023年度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统计表”,同时提供如下完整证明材料。
1.获奖证书、奖牌原件及复印件。
2.教育部或教育部联合其他相关单位发文。
请于
1月10日12:00前
将上述相关资料打包通过OA邮箱发给质量管理处李兰兰老师。
附件
:2023年度国家级教育教学成果统计表
质量管理处
202
4
年
1
月
8
日